2018年4月18日,日本科技政策研究所(NISTEP)以制造业的超大型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业务水平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总结了相关研发体系的实际情况。超大型企业指的是与大学、研究机构、大型实验室设备等进行研发合作的组织,企业规模的资本额在1000亿日元以上,且有价证券报告中所记载的研发费用在1000亿日元左右。
1 研发组织的规模
(1)不少民间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超出日本规模最大的国立研究开发机构。
(2)运输机器行业的一些民间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是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科技预算投入的近一倍。
(3)不少民间企业为了应对研究领域的快速发展,向国外研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年均100亿日元左右。
2 研究开发范围
(1)多数民间企业会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研究组织,用于完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相关业务;此外,在研发重要领域,大多会根据不同领域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
(2)超大型企业并没有在企业内部设立开展纯粹基础研究的部门。一般来说,不仅限于超大型企业,包括在民间企业内部或者民间企业在大学中进行的基础研究,都是指向型基础研究。
3 研究开发的组织体制及构成
(1)一些民间企业的整体研发体制周期为3年,研发部门架构在短短的1年后就会进行重新编排。
(2)研究所的下属组织中,有些半年就会变更一次组织架构。
(3)由于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部分超大型企业将研发组织作为全公司性的共同组织,进行集中经营判断;另一部分超大型企业并不集中研发组织,而是将研发组织分散到业务部门,通过将研发与业务进行一体化运营。
(4)为了在短期内迅速建立研发组织,一些超大型企业会在研发人员流动性较高的国外特定地区,设立研发公司,招揽负责研究开发的人才。
(5)对于任何行业的研发创新来说,知识产权活动都是必须的,不过如下表所示,一些机械行业的民间企业在研发计划制定过程中会把知识产权活动作为主干,使知识产权活动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
4 研究开发时间
研究开发时间一般为10年。该阶段是指从指向型基础研究到研究开发出成果的阶段,会在各年度设定业务目标并进行成果评估,因此从技术开发到能够地应用技术的实用化阶段。
5 研发组织的企业内部经营
部分企业的研究所可以从事务部门回收50%以上的研发费用。当研究所被赋予从事务部门回收研究费的义务时,能够维持的研究人员数量由能够回收的研究经费总额决定。
6 外部合作
(1)部分超大型企业为了掌握最新研究动向,会安排一流研究人员进行外访,还会根据各国的不同情况进行产品的定制设计,并且明确自身在研发体制上的定位,即作为合作方共同开发符合各国行业标准的产品。
(2)由于日本国内的部分大学尚未明确自身在研究开发体制上的定位,因此企业与国内大学的合作主要是与各个大学教职工之间的合作。
(3)主要以超大型企业与具备技术实力的中坚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主导。